認罪——這是上帝的要求嗎?
認罪——這是上帝的要求嗎?
今天,許多教堂仍然有附耳告解(信徒向司鐸口頭認罪)這個宗教儀式。然而,在這個主張寬容的社會裡,我們應該要求別人認罪嗎?認罪還是必須的嗎?
對於認罪這個做法,人們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例如,加拿大《國民郵報》談到有一個人承認,要把自己的過犯告訴別人並不容易,但「要是有人知道你做了這件錯事,然後跟你一起祈禱,並告訴你應該怎樣改過,你就會感到如釋重負」。可是,在《求神父降福,准我罪人告解》中,一個男子卻這樣說:「告解是教會中一個最折磨人的儀式,這個儀式只會令人更加憂慮和不安。」關於認罪,聖經到底怎樣說呢?
聖經怎樣說?
上帝給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明確地指出,要是有人犯了罪,就須要怎樣做。比如說,要是有人得罪了同胞,或違犯了上帝的律法,他就要向利未部族當中受委任的祭司認罪。祭司會為他獻祭贖罪,這樣他就會得到上帝的寬恕。(利未記5:1-6)
幾百年後,大衛王犯下大罪,先知拿單為此譴責他。大衛有什麼反應呢?他立即承認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撒母耳記下12:13)他還禱告懇求上帝開恩。結果呢?後來大衛寫道:「我終於向你承認我的罪,不遮掩我的過。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過。」(詩篇32:5;51:1-4)
基督徒會眾在公元1世紀成立之後,上帝仍然要求事奉他的人承認自己的過犯。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弟雅各,是負責督導耶路撒冷會眾的人之一,他勸勉其他基督徒,說:「你們要互相坦誠認罪,彼此禱告代求,好叫你們得醫治。」(雅各書5:16)那麼,上帝要求基督徒承認哪些罪呢?他們該向誰認罪?
承認哪些罪?
人是不完美的,天天都可能會無意中說了不該說的話,或做了不該做的事,以致得罪了別人。(羅馬書3:23)那麼,我們是否要為自己每個無心之失,向某個受委任的人一一承認呢?
雖然人所犯的任何過錯都會令上帝不悅,但慈悲的上帝體恤我們生來就不完美,詩篇130:3,4)那麼,我們要是不慎犯過,得罪了別人,就該怎樣做呢?耶穌教導門徒的那個模範禱告說,我們應該祈求上帝「寬恕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寬恕所有虧負我們的人」。(路加福音11:4)沒錯,只要我們奉耶穌的名祈求上帝寬恕,上帝就必寬恕我們。(約翰福音14:13,14)
肯定會有犯錯的時候。正如詩篇的一個執筆者說:「耶和華,耶和華啊,要是你審察罪過,誰能站得住呢?你真正寬恕人,好叫人敬畏你。」(請注意,耶穌指出我們必須寬恕那些「虧負我們的人」,才能得蒙上帝寬恕。使徒保羅提醒其他信徒,說:「你們要以仁慈相待,存慈憐的心,彼此甘心寬恕,就像上帝藉著基督甘心寬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我們要是寬恕別人的過錯,就可以深信上帝也會寬恕我們的過錯。
可是,一個人要是犯了嚴重的罪,比如偷竊、蓄意說謊、行淫或酗酒等,那又怎樣?人做這些事就是違犯了上帝的律法,得罪了上帝。這樣的人怎麼才能蒙上帝寬恕呢?
該向誰認罪?
上帝並沒有授權凡人赦罪,只有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聖經說得很清楚:「要是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上帝又信實又正義,總會寬恕我們的罪,除淨我們的一切不義。」(約翰一書1:9)那麼,犯了嚴重過犯的人應該向誰認罪呢?
既然只有上帝才能赦罪,犯過的人就必須向他認罪。上文說過,這正是大衛所做的事。那麼,人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獲得上帝寬恕呢?聖經說:「你們要悔改、回頭,好叫你們的罪得以抹去,安舒的時期就必從耶和華面前來到」。(使徒行傳3:19)沒錯,一個人不單要知錯、認錯,還要願意停止犯罪,才能蒙上帝恕罪。要改過自新往往是最困難的,但上帝為人提供了幫助。
上面我們引述過門徒雅各的這句話:「你們要互相坦誠認罪,彼此禱告代求,好叫你們得醫治。」然後,他又說:「義人懇切祈求所發揮的作用是大有效力的。」(雅各書5:16)「義人」可以指雅各在第14節說的「會眾的長老」。基督徒會眾的長老受委任幫助那些想得到上帝寬恕的人。當然,長老不能赦罪,因為上帝沒有授權任何人去赦免那些得罪上帝的嚴重過犯。 *可是,長老具備屬靈的資格,可以責備和糾正犯過者,並幫助他們看出自己犯了嚴重的罪,因此必須悔改。(加拉太書6:1)
為什麼要認罪?
一個人所犯的罪無論是否嚴重,他都會破壞自己跟上帝和別人的關係,並會因而感到不安和內疚。這是造物主賦予人的良心在發揮作用。(羅馬書2:14,15)這時候,他可以怎樣做呢?
請再次看看雅各書,書中有以下這番令人安慰的話:「你們中間有誰[在屬靈方面]病了嗎?他就該請會眾的長老來,讓他們為他禱告,奉耶和華的名為他抹油。出於信心的禱告能叫患病的人好過來。耶和華必使他起來。他要是犯了罪,也必蒙寬恕。」(雅各書5:14,15)
這裡再次提到長老要照料羊群的需要。怎樣照料呢?不只是聽犯過者認罪那麼簡單。既然犯過者在屬靈方面患病,長老就必須做一些事,好「叫患病的人好過來」。在這段經文中,雅各提到長老可以做兩件事。
首先,雅各提到「抹油」。「油」所指的是上帝話語的醫治力量。使徒保羅說:「上帝的話語是活的,是有力量的……甚至心裡的意念和打算都能辨明。」(希伯來書4:12)長老善用聖經,就能幫助在靈性上患病的基督徒看出問題的癥結,並推動他們採取適當的行動,糾正過犯。
此外,雅各也提到「出於信心的禱告」。雖然長老為犯過者所作的禱告,並不能影響上帝執行正義判決的方式,可是上帝很重視這樣的禱告,也很願意根據基督的贖價寬恕罪過。(約翰一書2:2)人不論犯了什麼罪,只要衷心悔改,而且「行事跟悔改的心相符」,上帝就會很願意幫助他們。(使徒行傳26:20)
無論是得罪別人還是得罪上帝,我們之所以認罪,最主要是為了得蒙上帝悅納。耶穌基督指出,我們如果跟別人不和,就必須先跟對方講和,才能懷著無愧的良心崇拜上帝。(馬太福音5:23,24)箴言28:13說:「遮掩自己過犯的人,必不亨通;承認並離棄過犯的,必蒙慈悲。」要是我們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謙卑自抑,懇求寬恕,上帝就必悅納我們,並在適當的時候施恩給我們。(彼得前書5:6)
[腳注]
^ 有些人引用約翰福音20:22,23中耶穌的話,來支持向司鐸告解的做法。關於這一點,請看《守望台》1996年4月15日刊28-29頁。
[第23頁的精選語句]
我們奉耶穌的名懇求上帝恕罪,上帝就必會體恤我們,寬恕我們
[第24頁的圖片]
我們之所以認罪,最主要是為了得蒙上帝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