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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也算是不誠實嗎?

這樣做也算是不誠實嗎?

這樣做也算是不誠實嗎?

「你稍微修改一下意外報告,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你不需要把什麼事都告訴稅務局。」

「只要沒有人發現就行了。」

「既然不用錢就可以有,為什麼還要花錢買呢?」

當你遇到關於金錢的問題,問別人意見時,你可能會聽到以上的回應。有些人似乎對於什麼問題,都有應付的「妙法」,但問題是,這些做法誠實嗎?

今天,不誠實的風氣十分盛行。許多人覺得,為了逃避懲罰、賺錢或取得成功,就算說謊、作弊或偷竊也沒什麼大不了。社會上的顯要人物也往往帶頭做不誠實的事。在歐洲一個國家,欺詐和挪用公款的案件在2005年至2006年間增加了超過百分之85,這還沒包括許多比較輕微的不誠實行為。不足為奇的是,該國一些政商界要人也牽涉在一些造假醜聞中,他們為求事業亨通,不惜偽造文憑,最後被人揭發。

儘管世上彌漫著不誠實的風氣,許多人還是希望做對的事,你很可能是其中之一。你也許深愛上帝,渴望做他視為對的事。(約翰一書5:3)你或許像使徒保羅一樣,「自信有誠實的良心,也願意行事盡都誠實」。(希伯來書13:18)要是這樣,請留意以下幾個情況,這些情況會考驗人是否衷心渴望「行事盡都誠實」。此外,下文也會談談,我們遇上這些情況時應該考慮什麼聖經原則。

該由誰來承擔損失?

有一天,一個名叫莉莎 *的年輕女子開車時,不小心撞到另一輛汽車。事故中沒有人受傷,但兩部汽車都有些破損。在莉莎居住的國家,年輕的司機要付昂貴的汽車保險費,而每次發生交通意外之後,保險費都會增加。發生意外時,莉莎的表哥格雷戈爾也跟她一起,一個朋友就提議他們在填寫意外報告時,說開車的人是格雷戈爾,這樣莉莎就不用繳納較高昂的保險費。這個建議聽起來很不錯,但莉莎應該照著做嗎?

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來自不同客戶交納的保險費。保險公司一般會通過提高客戶的保險費來填補損失。因此,莉莎如果按照朋友的建議去做,就是變相將自己本該承擔的費用轉嫁於其他保險客戶身上。換句話說,她虛報資料不僅是說謊,而且是偷竊。另一方面,一個人為了索取較高的保險賠償金而虛報資料,情況也類似。

許多人因為害怕受法律制裁而不敢做不誠實的事,但我們保持忠實,主要是因為這是聖經的吩咐。十誡的其中一誡是:「不可偷竊。」(出埃及記20:15)使徒保羅向基督徒重申這個誡命,說:「偷竊的,不要再偷」。(以弗所書4:28)我們在關於保險的事上遵從聖經的原則,就能避免做上帝所譴責的事,也反映出對上帝律法以及對別人的愛和尊重。(詩篇119:97

「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

彼得是個商人,他的會計建議他在報稅時,填報自己「購買」了昂貴的電腦設備,好獲得課稅減免。畢竟,彼得有許多同業也購買這樣的設備。彼得雖然沒有實際購買過什麼設備,但政府是很少調查這樣的開支的。更何況,他這樣做就能節省一大筆稅款。他應該怎樣做呢?他可以依據什麼原則作決定?

使徒保羅對當日的其他基督徒說:「在上當權的,人人都要順服……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要求進貢的,向他進貢」。(羅馬書13:1,7)凡是渴望得到上帝喜悅的人,都必須按照政府的要求交納所有稅款。不過,如果某些商業機構或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可以獲得課稅減免,那麼他們申請這樣的減免也沒有什麼不對。

讓我們看看另一個關於納稅的例子。戴維是個木匠,在一家公司工作。他的朋友和鄰居也請他幫忙做櫃子和其他家具,他就在工餘時間做這個兼職。他們給戴維的工錢比他正職的工資還要多,但他們不想他開發票,因為只要沒有交易記錄,雙方就都不用納稅。很多人覺得這樣做沒有什麼問題,反正大家都能得到好處。可是,戴維很想令上帝喜悅。他應該接納朋友和鄰居的建議嗎?

一個人這樣做,也許不會被人發現,但問題是他沒有交納政府有權徵收的稅款。耶穌吩咐說:「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上帝之物要還給上帝。」(馬太福音22:17-21)耶穌這樣說,是要糾正聽眾對納稅懷有的錯誤想法。政府,也就是「凱撒」,是有權向人民收稅的。因此根據聖經,基督徒應該交納所有稅項,並視之為自己的本分。

在考試中作弊

瑪爾塔是個高中生。畢業試快到了,她花了許多時間來複習,因為如果拿不到高分數,就很難找到好工作。她有一些同學也努力為考試做準備,但他們用的方法卻很不同。他們打算在考試期間使用尋呼機、預先輸入程式的計算機和手提電話來作弊,以求獲得好成績。既然看來「人人」都這樣做,瑪爾塔應不應該也為了拿到高分數,而跟大夥兒一起作弊呢?

由於作弊的行為十分普遍,許多人都覺得這樣做沒有什麼不妥,只要不被人發現就行了。然而,真基督徒絕不認同這個想法。我們作弊,即使沒有被老師發現,也不等於沒有人知道。耶和華上帝知道我們所做的事,並會根據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保羅說:「在上帝眼前,沒有受造物不是顯明的。在他眼中,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賬。」(希伯來書4:13)知道上帝正在鑑察我們,很想看見我們做對的事,這豈不會令我們更有決心在考試期間保持誠實嗎?

你會怎樣做?

莉莎、格雷戈爾、彼得、戴維和瑪爾塔,都看出自己要作的是個重要決定。他們決定保持誠實,因此能夠繼續擁有無愧的良心和高尚的操守。假如遇上類似的情況,你又會怎樣做呢?

你的同事、同學或鄰居也許覺得說謊、作弊和偷竊沒什麼大不了,他們甚至嘲笑你,試圖迫使你也做同樣的事。你怎樣才能在壓力之下繼續行事誠實呢?

要謹記,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就能保持良心清白,並得蒙上帝嘉許。大衛王說:「耶和華啊,誰能在你的聖幕裡作客?誰能在你的聖山上居住?就是行為純全、做事正義、心裡說真話的人。……這樣做的人必永不動搖。」(詩篇15:1-5)能夠擁有無愧的良心和跟天上的上帝建立友誼,確實比獲得任何物質利益更有價值!

[腳注]

^ 10段 本文的一些名字不是真名。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偷竊的,不要再偷」。

我們尊重上帝的律法和愛別人,就會在關於保險的事上保持誠實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

我們想得蒙上帝的嘉許,就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交納所有稅款

[第13頁的精選語句]

「在他眼中,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賬。」

即使不一定被老師發現,我們也不作弊,因為我們想在上帝面前行事誠實

[第14頁的附欄或圖片]

無形的盜竊

你朋友買了一個電腦軟件的最新版本,你也想擁有這個版本。他說你用不著花錢買,他可以複製一個副本給你。這樣做是不誠實的嗎?

我們購買一個電腦軟件,就等於同意遵守該軟件的使用協議。協議的條款可能只容許購買的人把軟件安裝在一台電腦中。購買者為他人複製軟件,就違犯了使用協議,這樣做是不合法的。(羅馬書13:4)這也是盜竊的行為,因為這樣做的人剝奪了版權持有人應得的收入。(以弗所書4:28

有些人可能會說:「怕什麼,沒有人會知道的。」就算真的沒有人知道,我們也該記住耶穌的這句話:「在一切事上,你們希望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得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既然我們都希望別人給我們應得的報酬,不想別人侵佔我們的財產,那麼我們就該為他人著想,避免參與無形的盜竊,比如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出埃及記22:7-9

[腳注]

^ 40段 知識產權包括音樂、書刊或軟件的著作權,不論這些作品是印刷品還是以電子形式儲存。此外,商標、專利品、商業秘密和形象權也受知識產權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