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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话是指地狱永火吗?

耶稣的话是指地狱永火吗?

耶稣的话是指地狱永火吗?

一些相信地狱永火的人,说耶稣在马可福音9:48(或4446节)所说的话支持他们的主张。耶稣提到虫(或蛆)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如果有人问你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你会怎么回答呢?

这要取决于人使用什么版本的圣经。在一些版本中,上述444648节的经文是很类似的。 *《新世界译本》这样说:“你的一只眼成了你的绊脚石,就扔掉吧!你独眼进入上帝的王国,总比有两只眼却被扔到欣嫩谷里来得好。在那里蛆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7,48

不管怎样,有些人却说,耶稣的话支持恶人死后灵魂永远受苦的观点。例如,西班牙纳瓦拉国立大学出版了一本西班牙语圣经(Sagrada Biblia),这本圣经里有一个评注说,“主这番话指的是在地狱里所受的折磨。‘蛆是不死的’,是指地狱里的人永远感到悲痛;‘火是不灭的’则是指人所受的痛苦惩罚”。

但是,把耶稣的话跟以赛亚预言的最后经文作个比较。 *不是很明显看出耶稣说的就是以赛亚书66章的经文吗?预言很清楚指出“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谷,曾有人在那里献祭(耶利米书7:31),后来就成了垃圾场”。(《哲罗姆圣经评注》)以赛亚书66:24的象征意义很明显,不是人受折磨,经文说是尸体。经文指出不死的是虫,而不是活人或不死的灵魂。那么耶稣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天主教一本评释马可福音的西班牙语著作(El evangelio de Marcos. Análisis lingüístico y comentario exegético),在第二卷评论马可福音9:48时,说:“这个词组引自以赛亚书(66章24节)。先知表明通常有两种方法处理尸体:让其腐烂或焚化……经文把虫和火相提并论,是要强调毁灭这个概念……描述这两种毁灭的力量都是永久的(‘不灭的,不死的’):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这样说来,能留存下来的只有虫和火而不是人,这两样东西仿佛会把一切都消灭净尽。所以,这里并不是描绘永远的折磨,而是指彻底的毁灭,不能复活,等于永远的死亡。所以,火象征彻底的毁灭。”

凡认识上帝就是爱,知道他是公正的人,都该明白以这个方式理解耶稣的话是合情合理的。耶稣并没有说邪恶的人会永远受到折磨。相反,恶人可能遭受彻底的毁灭,没有复活的希望。

[脚注]

^ 3段 最准确的圣经抄本中都没有4446这两节经文。学者们公认很可能这两节经文是后来才加添上去的。阿奇博尔德·罗伯逊教授说:“最古老和最准确的圣经抄本都没有这两节经文。后来,由于受到西方经文类型和叙利亚(拜占廷)经文类型的影响,才开始加插这两节经文。这两节经文仅仅是重复48节的话。所以,我们把44和46这两节不真实的经文删去了。”

^ 5段 “他们必出去看那些冒犯我的人的尸体。尸体上的虫是不死的,焚烧它们的火是不灭的。凡血肉之躯都必厌恶他们。”(以赛亚书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