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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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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說:「在耶和華眼中,他忠貞子民的死是高昂的代價。」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 在聖靈啟示下,詩篇執筆者唱道:「在耶和華眼中,他忠貞子民的死是高昂的代價。」(詩篇116:15)每一個真心事奉耶和華的人,他的生命在耶和華眼中都是非常寶貴的。可是,詩篇116:15指的並不是某個忠僕的死。

弟兄為某個基督徒發表喪禮演講,不適宜把詩篇116:15應用在死者身上,就算死者是耶和華的忠僕也一樣。為什麼呢?因為詩篇的話有更深廣的含意。經文的意思是:對耶和華來說,如果讓他的全體忠貞子民 死去,這代價太大了,他絕不允許這樣的事發生。(請看詩篇72:14;116:8

詩篇116:15告訴我們,耶和華絕不允許他的全體 忠僕從地上滅絕。事實上,上帝子民的現代歷史顯示,我們雖然歷經考驗,飽受迫害,還是屹立不倒。這清楚表明,上帝絕不允許仇敵滅絕他的忠僕。

耶和華力量無窮,他的旨意必定實現,因此絕不會容許仇敵把他的子民全部消滅。要是耶和華讓這件事發生,仇敵就彷彿比他更有力量了——這是不可能的!要是耶和華的子民滅絕,大地就不會按他的旨意遍布他的忠僕——這也是不可能的!(以賽亞書45:18;55:10,11)想想看,假使仇敵得逞,就再沒有人在耶和華偉大屬靈聖殿的地上院子裡敬奉他,地上也沒有人留下來成為「新地」的基礎,「新天」治下的地球就不會有正義的人類社會了。(啟示錄21:1)地上沒有人類接受統治,基督的千年統治也就不能實現了。(啟示錄20:4,5

如果上帝容許仇敵把他的子民通通除滅,他的地位和名聲就會受人質疑,宇宙至高主宰的身份也會蒙上污點。出於對自己和自己聖名的尊重,耶和華不會讓他的忠僕全部死去。也不要忘記,上帝「所行的盡都公正」,絕不會讓忠貞事奉他的人滅絕。(申命記32:4;創世記18:25)此外,如果上帝任憑他的僕人通通滅亡,就違背他自己的話了:「耶和華為了自己的大名,必不拋棄自己的子民」。(撒母耳記上12:22)聖經應許說:「耶和華必不撇棄他的子民,必不離棄他的產業。」(詩篇94:14

耶和華的子民斷不會從地上滅絕,知道這件事令我們多麼安慰!因此,讓我們以行動表明自己忠於上帝,並信賴他的應許:「凡為了攻擊你而造的武器,都必失去功用。審判的時候,凡起來開口指控你的,你都要定他們的罪。這是耶和華的僕人所承受的產業,他們的正義是我所賜的。」(以賽亞書54:17

[第22頁的精選語句]

上帝絕不允許仇敵滅絕他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