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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受人冒犯……

假如你受人冒犯……

假如你受人冒犯……

许多人认为报复令人痛快。他们有这个想法是很自然的,因为人与生俱来就有是非感,一旦受到冒犯或伤害,就会感到愤愤不平,很想讨回公道。问题是,怎样做才能讨回公道呢?

冒犯的行为有许多种,程度也有轻重,从怠慢无礼、打耳光、推撞,到辱骂、袭击、抢劫不等。你受到冒犯时,通常有什么感觉呢?今天,很多人受到冒犯时,就会马上想到要报复。

在美国,不少初中学生为了向惩罚他们的教师报复,就诬告那些教师虐待他们。新奥尔良教师工会主席伯莲达·米切尔说:“教师一旦受到学生投诉,声誉就会受损。”即使被投诉的教师后来证明是清白的,他们的名声仍然会蒙上污点。

在工作的地方,也有越来越多的雇员由于对雇主不满而企图报复。有些人破坏或删除公司电脑网络系统里的重要资料,有些人就偷窃公司的机密资料,然后售卖或送给别人。除了盗窃电子档案之外,正如《纽约时报》指出,“偷窃实物仍然是雇员向雇主报复的主要方式”。为了避免受到员工报复,许多公司于是派保安员跟被解雇的职员一起回到他的办公桌,在一旁等他收拾私人物件,然后继续跟着他,直到他离开公司的大门。

报复的行为最容易在关系密切的人,例如朋友、同事和家人之间发生。假如熟识的人对自己说了刻薄的话,或所做的事没有顾及自己的感受,很多人都会自觉受到伤害而想要报复。朋友用了严厉的语气跟你说话,你也会用不客气的话来回应吗?家人做了一些事令你不高兴,你会还以颜色吗?如果冒犯我们的是亲人朋友,我们真的很容易有这样的反应。

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

受到冒犯,自然会感到难受,人通常就是为了减轻这种难受的感觉而决定报复。圣经里也有这样的例子。希伯来人的族长雅各的儿子知道妹妹底拿被迦南人示剑污辱了,就感到“很痛心,十分愤怒”。(创世记34:1-7)其中两个儿子西缅和利未要为妹妹向示剑和示剑的家人报仇,他们用计进入示剑住的那座城,把示剑和城里其他男丁全都杀掉。(创世记34:13-27

经过这次杀戮,事情是否就此了结?雅各得知两个儿子的所作所为后,就斥责他们说:“你们连累我,使我在本地的居民……当中,像恶臭一样,被人弃绝。……他们势必聚集起来对付我,袭击我,到时我和我家就要灭绝了。”(创世记34:30)西缅和利未采取报复的行径,不但没有解决事端,反而制造了更大的难题,现在他们整家人都担心会受到愤怒的迦南人报复。看来,上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就吩咐雅各举家迁到伯特利去。(创世记35:1,5

底拿受污辱后发生的一连串事件,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报复的行径只会引发没完没了、互相报复的恶性循环。

害人害己,痛苦不绝

我们殚精竭虑思量怎样惩罚得罪自己的人,对自己其实有很大的害处。《宽恕的学问——如何摆脱不快的过去》(英语)说:“怒气能使你精疲力竭。你不断回忆过往痛苦的经历,心底里不断咒诅那些伤害了你的人,脑海里不断想着报复的方法,这一切会花掉你不少时间和精力。”圣经中有一句话生动地描述了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嫉妒能使人的骨头腐烂。”(箴言14:30

事实的确如此。一个人满脑子都是仇恨和报复的念头,又怎能活得开心呢?有人说:“如果你认为报复能令人痛快,那么,你只要看看那些多年来都想要报仇的人的脸色,就会知道报仇是不是真的能带来快乐。”

在世上许多地方,种族和宗教冲突频频发生。人们常常因对方杀害己方的人而互相报复,结果造成无休止的仇恨和杀戮。例如,在一次恐怖袭击中,有18个青年被一枚炸弹炸死,一名妇人悲痛欲绝,大声喊道:“我们一定会千倍奉还,要他们血债血偿!”这么一来,暴力事件只会不断增加,也会有越来越多人卷入冲突的旋涡。

“以眼还眼”

有些人尝试用圣经经文证明报复没有什么不对。他们说:“圣经不是说过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吗?”(利未记24:20)表面上,“以眼还眼”的规定好像赞成人报复,但这条律法订立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制止报复这种没有理智的行为。为什么这样说?

在以色列,假如有人弄瞎了同胞的眼睛,上帝的律法容许以色列人对犯过者作出公正的惩罚。然而,律法没有说受害人可以自行惩处伤害他的人或那人的家人。受害人必须把案件呈交给那些有权执法的人,也就是受委任的审判官处理。这条律法可以起有力的阻吓作用,让以色列人知道,故意犯下刑事或暴力罪行的人,所受的刑罚可能跟他们所犯的罪程度相若。可是,这条律法所牵涉到的并不只是惩罚。

在说出上述“以眼还眼”的规定之前,耶和华上帝通过摩西告诉以色列人:“不可心里怀恨弟兄。……不可报仇,也不可怨恨本族的人。”(利未记19:17,18)因此,我们应该按照摩西律法的精神去理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规定。耶稣将摩西律法总结为两条诫命,就是“要全心、全意、全智,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和“要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7-40)那么,真基督徒遭受冤屈时,应该有怎样的反应呢?

效法基督,追求和睦

圣经说耶和华是“和平的上帝”,又劝勉崇拜上帝的人要“寻求和睦,追求不已”。(哥林多后书13:11;彼得前书3:11)人真的做得到这点吗?

耶稣在地上时,被敌人吐唾沫、鞭打和迫害,遭密友出卖,连门徒也舍弃他。(马太福音26:48-50;27:27-31)他对这一切有什么反应呢?使徒彼得说:“他被骂不还口,受苦也不威吓人,总是把自己交托给那凭正义审判人的主。”(彼得前书2:23

彼得又说:“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紧紧跟随他的脚踪走。”(彼得前书2:21)由此可见,圣经鼓励基督徒效法耶稣,包括学习他怎样忍受不公的对待。关于这点,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总要爱你们的仇敌,为迫害你们的人祷告。这样,你们就能做你们天父的儿子了”。(马太福音5:44,45

人要是效法基督的爱心,他们觉得自己受到冒犯时就会怎样做?箴言19:11说:“人洞悉事理,就不轻易发怒;不追究过犯,就是他的美德。”他们也会实践这个劝勉:“不要被恶所胜,总要以善胜恶。”(罗马书12:21)圣经的观点,跟世上盛行的有仇必报的心态,是多么不同啊!我们真的效法基督的爱心,就能克服报复的冲动,能够做到“不追究过犯”,因为人有爱心,就“不计较别人所加的伤害”。(哥林多前书13:5

这是不是说,即使我们的人身安危受到威胁,例如受到罪行所伤害,我们也应该逆来顺受呢?不是的。使徒保罗说“总要以善胜恶”,意思并不是说基督徒应该渴望成为殉道者。我们受到袭击时,其实是有权保护自己的。如果你的身体或财产受人侵犯,你可以报警。假如事情在工作地点或学校发生,你也可以向有权处理这件事的人求助。(罗马书13:3,4

然而我们必须明白,在目前这个制度,很难有绝对的公正。不少人穷毕生的精力追求绝对的公正,最终也因为理想未能实现而终日愤愤不平。

撒但最喜欢看见人和人彼此仇恨,互相报复,纷争不绝。(约翰一书3:7,8)圣经劝勉我们说:“亲爱的,不要自己伸冤,只要听凭上帝发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必伸冤,也必报应,这是耶和华说的。’”(罗马书12:19)我们谨记这个劝勉,结果肯定好得多。我们把事情交给耶和华处理,就能使自己远离痛苦、怨愤和暴力。(箴言3:3-6

[第22页的精选语句]

“要全心、全意、全智,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和“要爱人如己”

[第23页的图片]

人有爱心,就“不计较别人所加的伤害”。(哥林多前书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