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醫療和相關事務的宗教立場和倫理觀念

對於醫療和相關事務的宗教立場和倫理觀念

耶和華見證人熱愛生命,會採取一切合理的做法來延長壽命。他們尋求優質的健康護理,並接受絕大多數的醫療措施。

墮胎

純粹因不想要胎兒就進行人工流產,這等同於故意殺人,是耶和華見證人不能接受的。如果分娩時出現危急情況,不得不選擇是要保住母親的生命還是胎兒的生命,這是由胎兒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來決定的。

酒精、麻醉藥和藥物

聖經不禁止適量飲酒。(申命記14:26;以弗所書5:18;提摩太前書5:23)聖經的原則是勸人要有節制,尊重生命,保護思考力。因此,聽從聖經吩咐的人不會有吸煙、濫用藥物或吸毒自娛等行為。至於要不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某些藥物,比如用麻醉藥來紓緩劇烈的疼痛,這是個人的決定。

屍檢和解剖

是否要驗屍以確定死因,這是由死者的家屬來決定的。

自體血回輸(見 內頁圖表

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術前自體血儲備。但是,是否採用血液稀釋、血液回收、血液透析和心肺機等自體血回輸技術,這是個人的決定。儀器裡泵的預沖液應該是不含血的液體。有些耶和華見證人也可能接受硬腦膜外血貼、血漿置換、血細胞標記和自體血小板凝膠。醫護人員應該預先確定病人願意接受什麼製品或醫療措施。

   耶和華見證人對使用異體血液和自體血液的立場

節育(避孕)

聖經不禁止節育。至於是否採用合適的方法控制生育,已婚的夫妻會私下做出負責任的決定。不過,耶和華見證人拒絕一切等同於人工流產的節育方法。

血液提取物(見 內頁圖表

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信仰並不絕對禁止使用血液主要成分的提取物,例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和血紅蛋白。醫護人員應該預先確定病人願意接受什麼製品或醫療措施。(見「 免疫球蛋白和血清」和「 無輸血醫療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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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來自血液主要成分的提取物的使用,耶和華見證人有各自的看法,臨床醫生應該在治療病人前確定對方的選擇。

輸血(見 圖表

鑑於聖經的一些經文,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輸血,以下是幾個例子:「只是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創世記9:3,4)「[你]必須把獵物的血放出來,用泥土掩蓋。」(利未記17:13,14)「禁戒淫亂,禁戒勒死的動物,禁戒血。」(使徒行傳15:19,20)雖然這些經文沒有使用醫學術語,但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輸注全血、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和血漿違反經文的原則。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人會要求使用替代輸血的醫療措施來治療自己。(見「 無輸血醫療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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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見證人不施行信仰治療。

骨髓移植

聖經並不認為骨髓等同於血液。因此,是否接受骨髓移植是個人的決定。(以賽亞書25:6

管教孩童、疏忽照顧或虐待孩童

疏忽照顧或虐待孩童是絕不應該的。管教孩子,也就是教導、訓練和本著愛心糾正孩子,對於孩子的成長十分重要。

割包皮

早在公元1世紀,基督徒就已經不用接受割禮。(哥林多前書7:19)所以,現在是否讓年幼的兒子割包皮,這是由父母來決定。有些習俗涉及切割女孩的外生殖器,耶和華見證人認為這樣做是殘忍和不必要的。

 決定權和知情選擇

有需要時,耶和華見證人會積極尋求醫療護理。許多法院都承認,在醫療方面病人有基本的權利,可以決定讓自己的身體接受什麼治療。這些法院也根據病人知情同意或知情選擇的原則,維護病人在醫療護理方面的自主權。有些國家讓心智成熟的青少年也有同樣的權利。

醫生應該讓病人(或未成年病人的父母/監護人)清楚知道有關診斷、預後和治療的方案,讓對方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醫療決定。父母有自然權利及法定權利為未成年的子女在醫療方面做決定。

飲食方面的規定和信仰

耶和華見證人絕不吃血和未放血的肉。(使徒行傳15:20,28,29)除了這個基於聖經的禁戒之外,耶和華見證人作為一個團體在飲食方面沒有其他限制。

安樂死

見「 延續生命和死亡權/生前遺囑或預設指示」。

 免疫球蛋白和血清

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信仰並不絕對禁止使用血液提取物。每個耶和華見證人都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用血液提取物製成的免疫球蛋白或血清產品。

器官捐贈/移植

聖經雖然明確禁止吃血,卻沒有明令禁止人接受骨頭或組織。因此,是否接受器官移植或捐贈器官都是個人的決定。

宗教關懷

耶和華見證人會探望患病或住院的信徒,用聖經安慰他們,並提供其他切合實際的幫助。在大多數的大城市,耶和華見證人都設有由勝任的神職人員組成的探病小組。

血漿置換

如果使用的是血漿代用品(例如人工膠體),是否接受血漿置換就是每個耶和華見證人病人的個人決定。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異體血漿。

 延續生命和死亡權/生前遺囑或預設指示

生命是神聖的。因此,應該盡力用合理和人道的做法來維持和延續生命。可是,聖經並沒有要求人以複雜、昂貴、不尋常或令人痛苦的方法去維持垂死的人的生命。在有些情況下,主治醫生一致認為,上述方法只會延長病人彌留的時間,就算延長了病人的生命,這對病人來說也毫無意義。病人明確寫下或口頭表達的意願應該得到尊重。

宗教與治療(信仰治療)

耶和華見證人信賴上帝,但不施行信仰治療。

宗教禮儀、儀式、習俗

耶和華見證人不會為病人或垂死的人舉行特別的儀式。應該盡力用一切合情合理的做法,讓病人通過醫療措施和信仰上的協助,得到紓解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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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國家地區,耶和華見證人都委託了醫療代理人。醫療代理人在病人喪失行為能力時,有法定權力代表病人做決定或跟醫生商量。

生殖技術

已婚夫妻是否使用妻子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進行體外受精,這是他們自己可以決定的。但是,如果卵子和精子來自未婚的兩個人,就是不能接受的。(利未記18:20;希伯來書13:4)代孕也是不可接受的。

幹細胞移植

從胚胎中提取幹細胞而導致胚胎死亡,這種幹細胞是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的。不過,每個病人自己要決定,是否接受從自己或其他人的血液提取的幹細胞,而且可以接受的前提是,不會連同幹細胞一起故意收集、儲存並輸注血液的主要成分。

醫療代理人

在許多國家地區,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人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和當地法律指定醫療代理人,讓醫療代理人在自己喪失行為能力時代表自己做決定。如果病人已經在填寫預立醫療指示或醫療持久授權書時委託了醫療代理人,當病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醫療代理人的權力應該得到尊重。(見「 預設的醫療指示和授權書」和「 決定權和知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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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耶和華見證人都接受管理病人自體血液的技術,例如血液回收和血液稀釋。

標記(血細胞標記)

有些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人會同意抽取一定容量的血液來進行血細胞的標記,以便進行各種診斷性檢驗。

  無輸血醫療策略

治療期間要避免輸血,就牽涉到系統性地使用管理出血和貧血的一些臨床策略。這些策略會聯合使用合適的藥物、器械設備、內外科技術來減少或避免失血,並促進病人自身的造血。由多學科團隊採用多種方法來避免輸血的這個做法,有時也稱為無輸血醫療、血液保護或病人血液管理。 a

疫苗

耶和華見證人不反對疫苗接種,認為是否接種是個人的決定。許多耶和華見證人選擇接種疫苗。

要獲取更多資料

耶和華見證人有一個全球性的網絡,由超過2000個醫院聯絡委員會(HLC)組成。這些醫院聯絡委員會可以提供跟避免輸血的臨床策略有關的權威資料,並協助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人尋求醫療服務。

想聯繫本地醫院聯絡委員會的代表,請上www.jw.org/medical,並選擇「聯絡本地代表」。

耶和華見證人醫院資訊服務部

國際辦事處 +1 718.560.4700 | HIS@j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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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耶和華見證人的醫院聯絡委員會可以向醫生提供無輸血醫療策略的資料,也可以安排醫生諮詢在無輸血醫療方面有經驗的其他醫生。在世界各地大多數的大城市,耶和華見證人都設立了醫院聯絡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