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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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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的孩子有没有希望复活?

没有经历过胎儿夭折的人,很难想象到当事人的感受。有些父母因失去这些孩子而悲痛万分。有个母亲怀胎五次,却不是流产就是胎死腹中。虽然她庆幸后来育有两个健康的儿子,但丧子之痛始终挥之不去。在她有生之年,她总会想到这些孩子如果活着就该有多大年纪。遭遇这些不幸的基督徒,有理由盼望他们失去的孩子会复活吗?

简单来说,我们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圣经从没有直接提及流产和胎死腹中的孩子会不会复活。不过,圣经确实含有一些跟这个问题有关的原则,这些原则也许能给人安慰。

请想想两个相关的问题:一,在耶和华眼中,人的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受孕的时候还是出生的时候?二,耶和华怎样看未出生的胎儿,是独一无二的个体,还是子宫里一团细胞组织而已?圣经的原则能清晰地解答以上两个问题。

摩西律法清楚表明,生命不是在出生的时候开始,而是在更早的时候。律法怎么说呢?律法指出,杀死胎儿是死罪,“要以命偿命”。 *出埃及记21:22,23)由此可见,母腹中的胎儿是有生命的,是个活人。许许多多基督徒认识了这个永恒的真理之后,就弃绝堕胎,看出这是得罪上帝的严重罪行。

未出生的孩子确实是有生命的,但耶和华多看重这样的生命呢?根据上述引录的律法,一个成年人如果引致胎儿死亡就要以命偿命,可见胎儿的生命在上帝眼中极为宝贵。此外,还有很多经文表明耶和华视未出生的孩子为独特的个体。例如,大卫王受圣灵启示,对耶和华说:“我在母亲腹中,你就一直覆庇我……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我身上未有一处成形,我百体受造的日子都已经记在你的册上了。”(诗篇139:13-16;约伯记31:14,15

耶和华也看到未出生的胎儿有独特的个性,以及他们的潜质会对日后生活有什么影响。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怀了双胞胎,两个男孩在她腹中争斗,耶和华就这件事说了一个预言。这说明上帝早已看到两个孩子的性格特征,知道他们的性格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创世记25:22,23;罗马书9:10-13

施浸者约翰的例子也很值得注意。路加福音记述:“伊利莎白一听到马利亚的问候,腹中的胎儿就跳动,伊利莎白也充满圣灵”。(路加福音1:41)路加医生描述这件事时,用了一个希腊语词,既可以指胎儿,也可以指已经出生的婴儿。他用同一个词来描述躺在饲槽里的婴儿耶稣。(路加福音2:12,16;18:15

总的来说,圣经有没有表明,母腹中的胎儿跟已经出生的婴儿有很大分别呢?看来没有。这跟现代科学发现是一致的。例如,研究人员发现,母腹中的胎儿能够感受到母体外的事物并作出反应。因此在怀孕期间,准妈妈能够跟腹中宝宝建立紧密的亲子关系。

孩子要出生,但什么时候临盆却是说不准的。请想想以下情况:一个妈妈早产,孩子出生几天就死了;另一个妈妈足月怀胎,临产前胎死腹中。那么,第一个妈妈的孩子因为碰巧早产就有希望复活,而第二个妈妈的孩子就不会复活吗?

总括起来说,圣经清楚表明,生命是从受孕的一刻开始,而耶和华视未出生的孩子为一个独特而宝贵的个体。有些人可能认为,如果说未出生的孩子没有希望复活,就会跟以上的圣经真理相矛盾,并且会影响我们对堕胎的看法。我们不接受堕胎,主要也是基于以上的圣经真理。

关于夭折的胎儿会不会复活,本刊过去曾提出一些疑问。例如,在乐园里,上帝会把一个发育中的胚胎植入女子的腹中吗?可是,中央长老团经过再三研究、沉思和衷心祷告,结论是这样的疑虑跟有没有希望复活并不相干。耶稣说:“上帝万事都能。”(马可福音10:27)耶稣自己的经历表明这句话千真万确,他的生命就是从天上转移到一个年轻处女的腹中的。在人看来,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那么,这是不是说,圣经表明那些在出生前死去的孩子会复活呢?我们必须再次强调,圣经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所以人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武断地说什么。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没完没了的讨论。不过,最好还是避免臆测。我们清楚知道的是:决定权在耶和华手里,而耶和华大有忠贞之爱和慈悲。(诗篇86:15)毫无疑问,上帝切望通过复活消除死亡所造成的伤害。(约伯记14:14,15)我们可以确信上帝行事总是正义的。我们在这个邪恶制度里所承受的任何创伤,上帝都必一一医治,因为他很爱我们,他要差他的儿子“粉碎魔鬼的作为”。(约翰一书3:8

[脚注]

^ 6段 在某些圣经译本中,这节经文好像暗示只有母亲一方死去才构成死罪。可是,根据希伯来语原文,律法谈的是母亲或胎儿任何一方受到致命的伤害。

[第13页的图片]

耶和华必医治我们所承受的一切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