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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玉米

奇妙的玉米

奇妙的玉米

直到不久前,哈林还是个玉米农,在美国纽约芬格湖群地区种植玉米(玉蜀黍)。不论对着朋友或者访客,他总会兴高采烈地大谈玉米的妙处。《警醒!》请哈林来跟读者分享他所知的点点滴滴,然后,再以其他角度来看看这种奇妙的植物。比如说,玉米源自何处?怎么样风行全世界?还有,这种植物有什么用途呢?现在让我们听听哈林对玉米的一些心得。

玉米会“说话”

“对我来说,玉米设计得真奇妙,把艺术和高等数学揉合在一起。从叶子到玉米果穗(穗轴)上的子粒,每一部分的布局都精妙无比,颇有美感。这还不止,随着玉米日渐长大,玉米还会对你‘说话’。要是缺水,或者营养不良,玉米会让你知道。婴儿有什么需要,你会听到他的哭声。同样,生长中的玉米和许多其他植物,都用叶子的颜色和形状等视觉信号来传达它的需要。要做个好的玉米农,秘诀就在于能够辨别信号的含意。

“举例说,玉米缺乏磷肥,叶子就会呈紫红色。要是缺乏镁、氮或者碳酸钾,玉米就会出现不同的征象。农夫仅凭肉眼就可以看出他种的玉米是有病还是受化学品伤害。

“我跟其他培植玉米的人一样,在春天播种,因为土壤温暖,能让种子发芽。四到六个月以后,我的玉米会完全成熟,而且足足有两米高。

“玉米植物是分阶段生长的,数叶子就能分辨出不同的阶段。到五块叶子的阶段,玉米在化学和‘数学’方面的才华就会完全发挥出来了。首先,根部会来一次详细的土壤分析,得到的资料就仿佛被编写成一个程式似的,指引玉米的生长,根据子粒行列的数目,定出果穗的最适当粗度。然后,在12到17块叶子的阶段,根部会作进一步的土壤分析,好让玉米能够确定该在果穗上长出多少玉米粒。简单来说,每一棵玉米都能够计算出怎样从土壤得到最好的收获。这还不止,玉米繁殖的细节也令人惊奇,是生物设计精妙的另一个明证。”

雄穗、花药和穗丝

“每一棵玉米都同具雌雄特性。在植株顶端向上伸展的纤细、窄长部分是雄性的,称为雄穗。每根雄穗约有六千个花粉囊,又称花药。有了这些花药,每棵玉米就能散播数以百万计的花粉粒。花粉随风四散,飘到附近的植株,就给未发育的果穗里的卵子授粉。这些卵子都紧裹在果穗的外皮中,受到保护。

“既然这样,花粉怎样穿越外皮,到达卵子那里呢?你可以说花粉沿着‘丝路’走了一趟。在没剥皮的果穗顶端,长了柔软、略带白色的纤维,这就是穗丝了。每个果穗顶端上都长了几百条穗丝。如果沿着穗丝往下走到底,就到达胚珠(子房),也是卵子的所在地。一条穗丝通往一颗卵子,而一颗卵子能产生一颗玉米粒。

“穗丝可见的部分在微风中摇曳,空中飘荡着无数的花粉,其中一些就黏在穗丝上的细毛(又称柱头)。花粉一旦黏在穗丝外露的任何位置,就会萌发出根状的小管,沿穗丝而下,使卵子受精。

“果穗若缺了一些子粒,就表示有些穗丝没有受粉,也许是因为穗丝未能及时长出。土地要是干旱,这个问题就可能会出现。如果农夫察觉到这些征象,通常能够做一点工夫来纠正问题,提高产量。就算这一造办不到,起码下一造也会见效果。我利用交替种植的方法来提高产量,一年种玉米,下一年就种大豆。大豆这种豆科植物能给土壤增加氮元素,而且,玉米螟这种破坏性很大的毛虫也吃不下。 *

“看见空空的一块农地渐渐披上绿衣,作物成长后出产丰盛的粮食,整个过程都来得那么安静,那么清洁,那么美丽,我总会喜不自胜。我确信玉米就像其他植物一样,都是创造主的精心杰作。虽然玉米的奇妙设计令我啧啧称奇,然而我所认识的,也不过是皮毛而已。”

哈林的话有没有挑起你的好奇心,令你想进一步认识这种奇妙的植物呢?那就让我们一起看看玉米的历史和玉米的多种用途吧。

从墨西哥走向世界!

玉米最早在美洲开始栽种,很可能是在墨西哥,后来就向外发展。印加时代前的秘鲁人崇拜一个玉米女神,女神头戴着玉米果穗制成的王冠,而冠上的果穗排列得像轮子的辐条一样,向四周展开。自然研究作家约瑟夫·卡斯特纳指出,美洲印第安人“崇拜玉米,视之为众神创造的东西,人类也是用玉米来造的……种植玉米的成本很低,一棵玉米的收成已够一个人一天食用”。不过,当地人也会吃豆类食物,补充营养。今天,拉丁美洲人还保留这种饮食习惯。

1492年,探险家哥伦布到达加勒比海一带之后,欧洲人才认识到玉米这种植物。据哥伦布的儿子费迪南德说,他的父亲看见一种草本植物的果实,“当地人称之为玉米,味道可口无比。人们会将玉米煮熟、烤熟,或磨成淀粉来做食物”。哥伦布把种子带回家乡。卡斯特纳写道:“到了16世纪中叶,[玉米]不只在西班牙,也在保加利亚和土耳其生长。奴隶贩子把玉米带到非洲……麦哲伦[在葡萄牙出生的西班牙探险家]的手下把来自墨西哥的玉米种子撒播在菲律宾和亚洲。”玉米盛世正式展开了。

今天,玉米是世界第二大谷类作物,仅次于小麦。稻米则占第三位。大部分人类都靠这三大粮食糊口,牲畜就更不用说了。

玉米像其他禾本类植物一样,种类很多。单是美国,连杂交品种在内,有名字的品种就超过一千。植株的高度从60厘米到高达6米的都有!果穗的长度也各有不同。有的只有5厘米长,有的竟长达60厘米,真是难以相信。《拉丁美洲烹饪》一书说:“今天,有些在南美洲生长的玉米品种,长出的果穗大得像美式足球一样,扁平的子粒有一英寸长,宽度也差不多。”

玉米的颜色变化万千。果穗除了呈黄色以外,也可以是红色、蓝色、粉红色或者黑色。有些品种的子粒令果穗看起来好像有彩带,有斑点或甚至斑纹。难怪有时候颜色艳丽的玉米能逃过下锅的厄运,变成悦目的装饰品。

多用途的子粒

玉米种类繁多,可分为六大类:马齿型、硬质型、粉质型、甜粉型、蜡质型和爆裂型。甜粉型玉米只属少数。这类玉米之所以甜,是因为代谢作用的缺陷,令转化为淀粉的糖较正常的低。全世界的玉米收成超过百分之60是用来喂饲牲畜的,只有不足百分之20供人类食用。余下的拨作工业用途,或用来做种子。当然,各种用途的比例因国家而异。

玉米的用途数之不尽,从黏合剂到蛋黄酱,从啤酒到纸尿布,各种各样的产品中都能找到玉米粒或其中的成分。连在燃料工业中,玉米也能找到发挥的空间。玉米被用来生产乙醇,不过这种用途还是颇具争议性的。毫无疑问,玉米既奇妙又多用途。然而,玉米的故事还没到尽头,新的篇章仍会出现的。

[脚注]

[第11页的附栏]

杂交玉米

许多国家的玉米农通常种植杂交玉米,因为杂交品种产量高。大部分杂交玉米是马齿型的,发展这品种的方法是通过异种杂交,或理想特性品种的同系繁殖。可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农夫每一造都要买种子。为什么呢?因为从上一造的杂交玉米所得的种子可能会良莠不齐,令产量下降。

[第10页的图片]

世界各地有上千种玉米

[鸣谢]

Courtesy Sam Fentress

Courtesy Jenny Mealing/flick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