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1-29
3 不明事理 嘅 加拉太人 啊 ,既然 你哋 已經 清楚 明白 耶穌 基督 釘 喺 木柱 上 嘅 意義 *,噉 到底 係 邊個 迷惑 咗 你哋 呢 ?
2 我 淨係 想 問 你哋 一樣 嘢 :你哋 得到 神聖 力量 ,係 因為 遵守 法典 ,定係 因為 信從 聽 到 嘅 信息 呢 ?
3 你哋 咁 不明事理 㗎 咩 ?你哋 一 開始 順從 神聖 力量 嘅 引導 ,而家 反而 要 採納 人 嘅 做法 *?
4 你哋 受 咗 咁 多 苦 ,都 係 白費 㗎 咩 ?我 好 肯定 唔係 白費 嘅 !
5 令 你哋 得到 神聖 力量 ,而且 喺 你哋 當中 施行 奇跡 嘅 嗰位 ,佢 噉樣 做 ,係 因為 你哋 遵守 法典 ,定係 因為 你哋 信從 聽 到 嘅 信息 呢 ?
6 諗 吓 亞伯拉罕 嘅 例子 吖 ,佢 「信從 耶和華 *,就 被 視為 *正義 嘅 人 嘞 」。
7 你哋 一定 知道 ,邊個 持守 信心 ,邊個 就係 亞伯拉罕 嘅 子孫 。
8 既然 上帝 喺 聖經 預告 ,佢 會 因為 列國 嘅 人 有 信心 而 將 佢哋 稱為 正義 嘅 人 *,佢 就 事先 將 呢個 好消息 話 俾 亞伯拉罕 知 :「萬國 都 會 因為 你 而 贏得 福分 。」
9 所以 ,持守 信心 嘅 人 ,而家 就 同 有 信心 嘅 亞伯拉罕 一齊 贏得 福分 嘞 。
10 邊個 只係 依靠 法典 就 會 受 咀咒 ,因為 聖經 話 :「邊個 冇 貫徹 遵守 法典 所 寫 嘅 一切 ,就 會 受 咀咒 。」
11 好 明顯 ,喺 上帝 眼中 ,冇 人 可以 憑 住 遵守 法典 而 稱為 正義 嘅 人 *,因為 「正義 嘅 人 會 由於 有 信心 而 活 著 」。
12 法典 並 唔係 以 信心 為 基礎 嘅 ,因為 法典 係 話 :「邊個 遵守 呢 一切 ,就 會 因為 噉 而 得到 生命 。」
13 聖經 亦 都 話 :「所有 掛 喺 木柱 上 嘅 人 ,都 係 受 咀咒 嘅 。」基督 代替 咗 我哋 成為 受 咀咒 嘅 ,佢 救贖 我哋 ,令 我哋 擺脫 咗 法典 嘅 咀咒 ,
14 噉 亞伯拉罕 嘅 福分 就 可以 通過 基督 耶穌 延伸 到 列國 嘅 人 身上 ,等 我哋 可以 憑 住 信心 得到 上帝 承諾 嘅 神聖 力量 。
15 各位 弟兄 ,等 我 舉 個 日常 嘅 例子 吖 :人 訂立 嘅 誓約 一 生效 ,就 冇 人 可以 廢除 ,亦 都 唔 可以 再 附加 啲 咩 條文 。
16 上帝 嘅 承諾 係 對 亞伯拉罕 同埋 佢 嘅 後代 *講 嘅 。聖經 唔係 話 「你 啲 子孫 *」,就 好似 係 對 好 多 子孫 講 嘅 噉 ,而 係 話 「你 嘅 後代 *」,即係 只有 一 位 ,就係 基督 。
17 我 仲 想 指出 一 點 :上帝 既然 一早 就 訂立 咗 呢個 誓約 ,430年 之後 先至 頒布 嘅 法典 自然 唔 能夠 令 誓約 失效 ,令 承諾 作廢 。
18 如果 上帝 賜下 產業 係 根據 法典 ,噉 就 唔 再 係 根據 承諾 賜下 嘞 。不過 ,上帝 係 通過 承諾 ,仁慈 噉 賜 產業 俾 亞伯拉罕 嘅 。
19 噉 點解 要 有 摩西 法典 呢 ?法典 係 後嚟 添加 嘅 ,目的 係 令 犯法 嘅 事 變 得 明顯 ,直到 獲得 承諾 嘅 嗰位 後代 嚟到 為止 。法典 係 通過 天使 經 中間 人 頒布 嘅 *。
20 單方面 嘅 安排 唔 需要 中間 人 ,而 上帝 就係 單方面 作出 承諾 嘅 *。
21 照 噉 睇 ,法典 同 上帝 嘅 承諾 係 唔 係 對立 呢 ?當然 唔係 啦 !如果 已經 頒布 嘅 法典 俾 到 生命 人 ,人 一早 就 靠 法典 得到 正義 嘞 。
22 但係 聖經 表明 ,人 係 喺 罪 嘅 控制 之 下 嘅 。噉 信從 耶穌 基督 嘅 人 ,就 可以 因為 信從 佢 而 得到 承諾 嘅 福分 。
23 不過 ,呢 種 信仰 *嚟到 之前 ,我哋 一直 受到 法典 看守 同埋 監管 ,盼望 上帝 將 呢 種 信仰 啟示 出嚟 。
24 於是 ,法典 成為 咗 我哋 嘅 監護人 *,帶領 我哋 到 基督 嗰度 ,等 我哋 能夠 因為 有 信心 而 稱為 正義 嘅 人 *。
25 而家 ,既然 呢 種 信仰 已經 嚟到 ,我哋 就 唔 再 受 監護人 *監管 嘞 。
26 由於 信從 基督 耶穌 ,你哋 全部 都 成為 上帝 嘅 仔女 。
27 你哋 已經 受浸 同 基督 聯合 ,全部 都 效法 咗 *基督 。
28 無論 係 猶太 人 定係 希臘 人 *,奴隸 定係 自由人 ,男人 定係 女人 ,由於 你哋 同 基督 耶穌 聯合 ,全部 都 係 一體 嘞 。
29 你哋 既然 屬於 基督 ,就 真係 亞伯拉罕 嘅 後代 ,係 根據 承諾 領受 產業 嘅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