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1-21
5 所以,我們既因信心而稱義+,就該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跟上帝享有和睦的關係+。
2 我們憑著信心,藉著基督,已經上前進入+現在所享的這種分外恩典裡。我們既然有希望+得享上帝的榮耀,就該歡喜。
3 不但這樣,我們遭遇患難的時候也該歡喜+,因為知道患難使人產生忍耐+,
4 忍耐叫人蒙悅納+,人蒙悅納就有希望+,
5 這個希望必不令人失望+。因為上帝的愛+藉著他賜給我們的聖靈+,已經傾注在我們心裡了+。
6 的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
7 為正義的人死,很少人肯做+;為良善的人死+,也許有人敢為+。
8 但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明自己的愛+。
9 所以,我們現在既然憑著基督的血而稱義+,就更藉著他而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
10 我們還是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跟上帝和好+,何況現在已經和好,就更能憑著上帝兒子的生命而得救+。
11 不但這樣,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上帝為樂,現在也藉著他跟上帝和好了+。
12 所以,罪通過一個人+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上了。不過,由於沒有律法,罪就沒有記在誰的賬上+。
14 可是從亞當到摩西,死亡一直作王管轄人+,儘管人所犯的罪跟亞當所犯的不同+,也得受死所管轄。亞當跟後來要到的那位相似+。
15 但過犯跟恩賜的結果截然不同。由於一個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由於耶穌基督一個人所帶來的分外恩典+,上帝的分外恩典和他白白賞給人的恩賜,卻能格外豐富地造福眾人+。
16 一個人犯罪的後果+,跟白白賜給人的恩也截然不同+。由於一個人的過犯,人受審判+而被定罪+;由於許多人的過犯,人卻得恩賜而被稱義+。
17 由於一個人的過犯+,死尚且藉著一個人而作王+,何況人獲得豐富的分外恩典+,又白白蒙恩+成為義人,他們就更能藉著耶穌基督一個人+而作王+得享生命。
18 這樣看來,由於一個人的過犯,各種各樣的人都被定罪+。照樣,由於一個人的義行+,各種各樣的人+也都被稱義,得享生命+。
19 因一個人的悖逆,眾人+就列為罪人;照樣,因一個人的服從+,眾人+也就列為義人了+。
20 律法+後來出現,就叫過犯顯得多+。可是罪+越多,分外恩典+也就越多。
21 結果怎樣?正如罪和死一同作王+,照樣,分外恩典+也藉著正義而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得享永生+。